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yjszs.njnu.edu.cn/)查阅《南京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并按《章程》要求报考及提交报考材料。现将有关实施细则补充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见《章程》。
二、考生提交报考材料
除《章程》规定的材料之外,请考生将本人硕士学位论文附在《章程》规定的材料之后一并装订,并在《章程》规定的时间前提交我院。提醒:邮寄材料必须通过顺丰或邮政EMS并在规定时间前寄出。
请同时将报考材料电子版按顺序合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姓名-博士报考,发送到指定邮箱nsxcfs@163.com。
三、学院审核考生报考材料、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1.审核原则
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从科研经历及成果、学习经历、工作业绩等方面,择优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推荐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2.审核通过比例
我院博士研究生按照专业报考,报名人数若大于专业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则审核通过人数不低于该专业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
若出现报名人数未达到可用招生计划3倍或者考生不符合学校及学院报考要求的,则以实际审核通过人数为准。
四、外国语水平及专业基础考核
1.外国语水平考核
由学校统一组织,符合免考要求的考生可免考。具体安排见《章程》及相关通知。
2.专业基础考核
所有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参加。具体安排参见学校及学院的后续通知。
五、综合考核
1.组织
学院成立由不少于5名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综合考核成绩。
2.考核形式
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需在考核前递交博士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考核前一周向学院送交完整的《研究计划书》),现场陈述,并回答考核专家组提出的专业问题。
3.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重点考察考生外语听说应用能力、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其中,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为必考内容,仅进行合格性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申请材料、专业基础考试和综合考核成绩,按照百分比最终形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30%+专业基础考核成绩×20%+综合考核成绩×50%。
七、拟录取
学院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审查无误后,根据报考方式,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均相同的条件下,按专业基础考核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公示。
八、其它
本细则由新传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九、学院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3598863。
联系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新传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 编:210097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