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24-11-19    浏览次数:

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yz.njnu.edu.cn)查阅《南京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并按《简章》要求报考及提交报考材料。现将有关实施细则补充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见《简章》。

二、考生提交报考材料

除《简章》规定的材料之外,请考生将本人硕士学位论文附在《简章》规定的材料之后一并装订,并在《简章》规定的时间前提交我院。提醒:邮寄材料必须通过顺丰或邮政EMS并在规定时间前寄出。

三、学院审核考生报考材料、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1.审核原则

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从科研经历及成果、学习经历、工作业绩等方面,择优向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推荐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2.审核通过比例

我院博士研究生按照专业报考,报名人数若大于专业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则审核通过人数不低于该专业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

若出现报名人数未达到可用招生计划3倍或者考生不符合学校及学院报考要求的,则以实际审核通过人数为准。

四、外国语水平及专业基础考核

1.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符合免考要求的考生无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核,具体安排见《简章》及学校相关通知。

2.专业基础课考核

所有进入学院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基础课考核。考试方式将在考试前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届时查看学校及学院相关通知。

五、学院综合考核

1.组织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考核意见。

2.考核形式

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需在考核前递交博士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考核前一周向学院送交完整的《研究计划书》),现场陈述,并回答考核组提出的专业问题。

3.考核内容

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重点考察考生外语听说应用能力、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其中,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为必考内容,仅进行合格性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申请材料、专业基础课考试和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按照百分比最终形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30%+专业基础课成绩×20%+学院综合考核成绩×50%

七、拟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根据报考方式,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均相同的条件下,按专业基础课考核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八、其它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应届硕士毕业生无法按时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体检不合格。

2.本细则由新传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九、学院联系方式

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3598863

联系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新传院研究生办公室。

编:210097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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